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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评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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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及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;

与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密切合作的国家级、省级社团组织和相关机构;

专家联名推荐;

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。

评审

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各类奖项采用会议评审,以评分方式确定建议授奖名单和等级。

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每年评审一次,同一申报单位每年只能申报一类奖项。

终审委员会最终审定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

公示

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接受社会监督,拟奖励名单等相关信息在中促会网站提前15天进行公示。
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励项目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我会奖励办署名书面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;逾期且无正当理由或匿名提出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提出异议者需要保密的,应在异议申诉材料中注明。奖励办公室负责对异议进行处理。

颁奖

公示无异议的,由中促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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